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正蓝旗金莲川蒙古包有限责任公司
正蓝旗汇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正蓝旗汇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或其他款项人民币691,765.00元及利息(以691,765.0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6日至2018年5月29日为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6月2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为止按照日利率0.0175%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663.31元,执行费9,664.00元。同时可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7-10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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