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2300元及利息(自2020年7月20日起至全部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3元(已减半收取),其中365元由原告***负担,其中60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18
发布日期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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