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百事康健医药有限公司附属大药房 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 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49454元,被告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74元,由原告***负担664元,被告***、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1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 |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