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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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同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丽水市同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退还丽水市同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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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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