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美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技术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杭州美创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42元,由杭州美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00元,由北京创意云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202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