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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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15600元,由上诉人沈阳市其乐大帝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上诉人沈阳市其乐大帝商贸有限公司、***已分别预交受理费15600元,其多交的15600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