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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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岛功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龙口市阳光模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青岛功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保险赔偿金80000元; 二、驳回原告青岛功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10元,鉴定费1300元,由被告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