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姚家园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5民初5926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姚家园店,住***。

法定代表人:孙逸波。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琨,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丽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孟卫东,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琨,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丽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姚家园店、北京市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王凛

人民陪审员贾云龙

人民陪审员王颖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李然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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