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三杰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济南骏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淄博和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高青县泰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淄博威扬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为(2017)鲁0322执477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3-20
发布日期 2020-10-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