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赔偿款4884.1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