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揭阳市美琪足鞋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5202民初1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的负担。

二、***、***、***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揭阳市美琪足鞋业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的上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99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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