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揭阳市美琪足鞋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2019)粤5202民初1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的负担。 二、***、***、***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揭阳市美琪足鞋业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的上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99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