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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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长春市嘉得商贸有限公司 长春嘉路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嘉路喜润滑油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138.00退回原告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