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齐齐哈尔市交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市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5,082元,在本裁定生效后,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