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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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日照三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对被申请人日照三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三、对被申请人日照三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四、对被申请人日照三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五、对被申请人日照三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六、对被申请人日照闽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七、以上保全财产金额以七百一十七万四千一百九十七元一角三分为限。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申请人北京申戌隆达科贸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