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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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0元,上诉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邯郸第一建筑分公司负担80元,上诉人河北军存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7-11 |
| 发布日期 |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