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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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0元,上诉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邯郸第一建筑分公司负担80元,上诉人河北军存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11
发布日期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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