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武支行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焦作市金键源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2018)豫0821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266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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