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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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 苏州方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9民初8180号 原告: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RWMC1X,住***。 法定代表人:成跃文。 被告:苏州方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96909732M,住***。 法定代表人:方根源。 原告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方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原告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对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本院予以准许。 准许原告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5元,由苏州文玥墙艺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邵晓波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庄 纯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