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蚌埠铜陵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总计价值1700万元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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