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追加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乾县大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大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宝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宝鸡大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上述两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后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清偿600万元债务及利息,并负担本案诉讼费、执行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