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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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3民初8838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春婷,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济南鲁通秦滨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南郊电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南郊电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勇,总经理。

被告: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曾台荣,董事长。

被告:广西荣湘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曾台荣,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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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山东南郊电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南郊电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人:强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西)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姜海涛,执行董事。

原告***与被告济南鲁通秦滨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南郊电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荣湘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闽晟商贸有限公司、江苏强荣建设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汉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开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郊电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西)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栾桂秀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公浩然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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