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