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奥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402执保1460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奥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海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运广,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海涛,总经理。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东路盟东小区14号楼2单元7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25×××89账户存款343490元。冻结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41×××88账户存款21568.47元。冻结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34×××51账户存款221735元。冻结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1账户存款1046264元。冻结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41×××99账户存款1330598元。冻结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22×××97账户存款476899元。冻结中石化中原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36×××21账户存款247456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3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0)鲁1402执保1460号案件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东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聂旗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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