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黑0103民催7号 申请人: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建林,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4日立案后,依法于2019年9月23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告期已满,无人向本院申报权利。 一、宣告申请人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票号3090005327961721、金额7840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9月29日、到期日2017年3月29日、出票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收款人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常州红太阳药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常纪刚 审判员张忠仁 审判员周力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郑鹏飞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