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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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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