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猗县天昌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稷山县人民法院(2020)晋0824民初909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在晋M×××××大众牌小型轿车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临猗县天昌运输有限公司2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赔偿27885元,共计29885元。

三、原审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临猗县天昌运输有限公司停运损失11778.12元。

四、驳回临猗县天昌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52元,减半收取726元,临猗县天昌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66元,***负担4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20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绛支公司负担460元,***负担4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1-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