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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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藏01民终425号民事判决;

二、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返还借款人民币10,000.00元;

三、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其他再审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7,045.14元,由***负担16,995.74元,由***负担49.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090.00元,由***负担33,101.39元,由***负担988.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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