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藏宏绩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藏01民终425号民事判决; 二、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返还借款人民币10,000.00元; 三、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其他再审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7,045.14元,由***负担16,995.74元,由***负担49.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090.00元,由***负担33,101.39元,由***负担988.6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