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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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执行案外人)高唐县圣鑫置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631元,减半收取计7816元,由高唐县圣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