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瓦房店轧机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瓦房店轴承开发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大连联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瓦房店华信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扣押被告被告大连联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瓦房店轧机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开发有限公司、瓦房店华信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864,798.91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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