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福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金隅(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福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3782元,由原告杭州福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