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迁西县百千盛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迁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存放于案涉租赁铺位的商品、货架自行撤出。 二、驳回原告迁西县百千盛商贸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迁西县百千盛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