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猗支公司
陕西榆林高科法医司法鉴定所
临猗县安顺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清涧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猗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3722.37元;在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共计6220.96元。

二、被告***、***、临猗县安顺车辆服务有限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猗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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