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孟津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2执442号 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张治国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元,至此,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322执44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