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豪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8元、诉讼保全费904元,合计2912元退还给江西联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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