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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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盛湖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606民初25888号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苏志聪。 委托诉讼代理人:麦扬平,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东妮,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盛湖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黎锦泉。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盛湖投资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1日立案。原告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佛山市顺德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彭雅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王晶晶 |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