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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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定人出庭费用26871.13元(上诉人交纳),由上诉人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2685元,由上诉人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04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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