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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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定人出庭费用26871.13元(上诉人交纳),由上诉人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2685元,由上诉人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