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 山西鸿锐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卫海青、山西鸿锐置业有限公司账户存款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卫海青、山西鸿锐置业有限公司价值元的相应财产。 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