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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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亚萨合莱天明(北京)门业有限公司 济南普雷科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普雷科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居间费47212.7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03元,由原告***负担1536元、由被告济南普雷科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0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