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广电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河南萃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广告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0)豫0105民初1157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0)豫0105民初1157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河南广电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河南萃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款600000元;

四、驳回河南萃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150元,由河南萃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2150元,河南广电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300元,由河南萃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河南广电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负担5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1-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