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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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2020)黑0691执保81号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0)黑0691执保81号 你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财保22号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冻结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在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两家公司在市中院诉讼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数额为准) 自2020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3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