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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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2020)黑0691执保77号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0)黑0691执保77号 你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0)黑0691财保19号民事裁定书,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保全措施的有效期 查封情况:1、轮候查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账户。自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 2、冻结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在大庆高新博源热电有限公司未付工程款。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 二、上述期间届满后,如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查封期满30日前提交书面保全材料给主审法官。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