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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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6800.00元,由上诉人绥中滨海经济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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