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顺驰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服务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744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10元,减半收取755元,由***、***负担673元、天津市东正房屋拆迁服务中心负担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4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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