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口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金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龙和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乾昊钙业有限公司 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鼎昊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河北龙和建材有限公司、河北乾昊钙业有限公司、河北金宇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鼎昊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48913589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