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403民初3378号 原告: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46E,住***。 法定代表人:沈文明,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关翔,员工。 被告: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92,住***。 法定代表人:温庆超,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原告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且未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珠海杰赛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刘嘉华 审判员何莹 人民陪审员赵崇裕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邝嘉文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