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华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
吉泰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01民初20427号之一

原告: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辉,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虞正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家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华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克林。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宁宁,上海图堃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东方明珠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公司)与被告上海华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陈一鸣

审判员曹栋

人民陪审员虞国安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陈欢如

书记员刘佳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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