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志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4执恢472号

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杨奎、常州志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奎、常州志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18)苏0404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曾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苏0404执3056号,后本院作出(2019)苏0404执305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后本案于2020年8月5日立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苏0404执恢472号。现申请执行人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至此,(2018)苏0404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丁 淼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张锦杰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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