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志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4执恢472号 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杨奎、常州志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奎、常州志龙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18)苏0404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曾于2019年9月16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苏0404执3056号,后本院作出(2019)苏0404执305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后本案于2020年8月5日立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苏0404执恢472号。现申请执行人常州陕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至此,(2018)苏0404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丁 淼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张锦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