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沪0151民初8690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雪仁。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地云南省昭通市,现住上海市崇明区。

原告***诉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11日立案。同年11月29日,原告***以继续收集证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并表示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8-11-29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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