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世倾环保过滤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7民初18588号

原告:上海世倾环保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廷余,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红梅,上海汇业(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波,负责人。

原告上海世倾环保过滤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6日立案。原告上海世倾环保过滤材料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上海世倾环保过滤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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