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对坐落于重庆市丰都县XX镇XX小区XX街花园街XXX号房屋的抵押权(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306字第XXX:房权证306字第**才;建筑面积:49.61平方米)消灭; 二、被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解除坐落于重庆市丰都县XX镇XX小区商贸街XX街XXX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306字第XXXXXX号;:房权证306字第**积:49.61平方米)上设定的抵押登记。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