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迈德乐(广州)糖果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99115号关于第20850555号“MEDERER”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